为了加强和改进招生就业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人员规范化办公和文明办公的水平,创造舒适怡人的办公环境,特作如下规定。
一、工作理念
热情 高效 务实 创新
二、工作纪律制度
(一)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外出要向领导或同事告明去向。
1.离岗半天及以内的,需要向科室负责人请假,并向主管副处长报备;
2.离岗半天以上、一天以内的,需要向主管副处长请假,并向处长报备;
3.离岗超过一天的,需要向处长请假;
4.副处长离开工作岗位,需向处长请假,同时,按照《郑州航院处级以上干部请销假及报备制度(试行)》(校党字〔2018〕35号)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5.处级干部因参加培训、研讨会、论坛出差的按学校要求填写《郑州航院处级干部参加培训、研讨会、论坛申请表》和《郑州航院处级干部请销假报备单》。
6.考勤及请销假严格遵照《郑州航院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办法(修订)》(校人字〔2019〕62号)文件执行。
(二)上班时间专注工作,不串岗闲聊、打闹嬉笑,不吃零食、不打牌,不玩电脑游戏,不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和音像等,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三)爱岗敬业,工作勤奋,积极进取。无精神疲乏、醉酒上班,消极怠工等现象。
(四)各科室要增强大局意识,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发现问题,主动协调,积极沟通,不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世故圆滑、相互拆台。
(五)深入基层,走进一线,鼓励工作之余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承担课程教学,但课程安排应以不影响正常办公为原则,安排在晚上或周末时间;同时,学期承担课程前,要向主管副处长和处长汇报。
三、文明服务制度
招生就业处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时,必须倡导文明的理念,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文明服务、讲究卫生。
(一)面对面文明用语:请进;您好;请坐;请问您有什么事;请稍等;很抱歉,这事需要研究(请示)后再答复您;对不起,让您久等了;感谢您的合作;感谢您的理解;这是我应该做的,不必客气;您慢走;再见。
(二)呼叫电话和接听电话谦恭有礼,主动自报单位、姓名,多用“你好”、“请问”、“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杜绝“哪个”、“不知道”、“不在”等生硬冷漠的语言,杜绝通话中途因不耐烦而猛然挂机的恶劣态度。
(三)礼貌待人:问一声好、让一个座、倒一杯水。
(四)文明服务:回答问题要明确,解释问题要耐心,处理问题要公正,解决问题要及时,办理事情有记载,请示问题有答复。
(五)讲究卫生:仪表庄重,室内整洁,环境美观,空气清新。坚决贯彻落实无烟校园制度,办公场所禁止吸烟。
四、亮牌上岗制度
招生就业处工作人员应在办公桌上摆放服务标牌或在单位网站公布办公信息(包括姓名、职务、职责等),主动亮明身份,让前来办事的同志一目了然,减少服务环节,提高服务效率。
五、首问负责制度
实行招生就业处首个接待办事同志的工作人员负责到底的制度。工作人员接待来访和接听电话,首次接待者要热情接待来办事的人员,使用文明、规范的用语,耐心听讲,认真受理,服务周到。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接洽,能马上办理的即予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应耐心说明情况;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向对方明确地告知有关承办人员。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人员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及时与相关人员联系,帮助落实有关承办人员。具体要求按照《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试行)》(校党〔2017〕87号)文件执行。
六、限时结办制度
实行对交办事情有明确结束办理时间的制度,减少办事同志无谓的时间消耗,同时提高办事效率。具体要求按照《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限时办结制实施办法(试行)》(校党〔2017〕86号)文件执行。
七、工作无缺位制度(A、B角工作制度)
招生就业处对外办公“窗口”,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工作无缺位制度”(又称“A、B角工作制度”)。通过落实此项制度,优化服务环境,树立便民形象,推进高效廉洁的招生就业处工作建设。制度内容包括:
(一)工作日全日对外办公。凡在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工作日及本部门对外承诺的工作日或值班时间内,必须做到全日对外办公,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停止或延误对外办公。特殊情况(涉及单位重大事项)不能实行全日对外办公的,须提前予以公告。
(二)工作人员不缺位。实行“A、B角制”,对部门日常服务性业务岗位,要明确A、B两个责任人,当A角因故不在位时,须由熟悉A角业务并行使与A角同等职权的B角负责受理各项业务,为工作对象提供服务。
(三)业务工作不间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及本部门对外承诺的办事内容、程序、标准、时限和责任对外办理公务,不得以经办人员不在位等理由推诿扯皮造成业务间断甚至中断。
八、照章办事制度
招生就业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照章办事,坚持原则,不得违反规章制度办事或擅自改变规章制度。在遵循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工作方法,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九、及时汇报制度
工作中,涉及决策性事项、重大常规工作、非常规工作开展前的计划方案、中期进展情况、最终完成结果等,均应及时逐级汇报,需要书面汇报的,应提前形成书面材料。实行科员向科室负责人汇报、科室负责人向主管副处长汇报、副处长向处长汇报制度,紧急或特殊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跨级汇报。
十、其他
招生就业处工作人员如有违反文明办公制度等行为的,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