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招生宣传工作,营造“全员、全方位、全覆盖”招生宣传良好氛围,强化招生宣传的实效性,及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校招就字〔2024〕10号)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本科招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单位:全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培养单位。
先进个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和校友(含在校生)。
二、评选条件及名额
(一)招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表彰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学校招生制度,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未出现违纪违规等影响学校声誉现象;
2.年度招生宣传工作考评综合得分≥60分;
3.年度招生宣传工作考评排名前六的学院。
(二)招生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条件及名额:
先进个人参评人员,须在当年参加学校招生宣传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拓展招生宣传渠道,主动探索招生宣传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工作成效明显,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招生宣传工作考评综合得分前三名学院的党政主要负责人;
2.招生宣传工作考评综合得分前六名学院中具体负责招生宣传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或负责人(每单位限2人);
3.所负责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的一所生源中学当年被我校录取人数达到10人(含)以上者(每所中学对接人员限报1人,具体数据可咨询招生办公室);
4.所负责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的地区(中学)当年被我校录取人数较前一年录取人数有所增加且幅度超过20%以上者(每地区或中学对接人员限报1人,具体数据可咨询招生办公室);
5.连续三年及以上开展招生宣传工作,成绩较为突出,获中学、考生好评者;
6.招生宣传意识强,主动向学校招生办提供招生宣传相关材料:积极参加各类招生宣传活动的组织、宣讲、展示、联络、反馈等工作,且宣传成效显著,或取得广大考生及家长好评者。
三、评选程序
(一)招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依据2025年招生宣传工作考评结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评定:
1.学院申报:符合条件的学院,填写《郑州航院招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1)。
2.学校评选:招生就业处组织专家评审,并报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审定。
(二)招生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评选遵循以下程序推荐: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郑州航院招生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附件2),报所在单位初评。
2.评选推荐:评选推荐工作由学院招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其他单位由领导班子)负责组织实施,并严格遵照评选条件及标准、名额限制等要求执行。
3.单位公示:评选推荐的招生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名单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4.报送材料:各单位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招生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进行审批,并集中报送至招生就业处。
5.学校评选:招生就业处组织专家对推荐的招生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资格和条件进行评审,并报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审定。
四、相关说明
1.评选工作须严格按照《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校招就字〔2024〕10号)文件组织开展。
2.各单位于2026年3月13日前将《申报表》《推荐表》和加盖公章的实证材料汇总后报送至综合楼216办公室。
联系人:宋一帆 联系电话:61912539
附件:1.郑州航院招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2.郑州航院招生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招生就业处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