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就〔2025〕16号
各学院、2025届毕业生:
为规范做好我校2025届毕业生学生档案转递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20号)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23〕45 号)精神,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递对象
全体2025届全日制毕业生的学生档案
二、转递类型
(一)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
签约单位接收(档案由签约单位接收)或上级主管单位接收(签约单位为分公司,档案由总公司接收),比如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档案转递信息严格按照调档函中的内容或者用人单位要求进行填写,在档案信息填写栏目“附件”选项中上传调档函或者三方协议。
(二)档案转递至托管单位
如签约至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档案转递类型可选择托管单位接收,档案转递地址填写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如各地人才交流中心),有调档函的在档案信息填写栏目“附件”选项中上传调档函。
(三)档案转递至户籍地
暂未就业的毕业生,档案转递类型选择转回户籍地,档案转递地址需填写至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如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档案转递地址可参考附表或在人社部官网查看确认后在系统内填写(详见“五、相关说明”)。
(四)档案转递至升学院校
档案转递类型选择升学,档案转递地址按照调档函要求填写,务必在档案信息填写栏目“附件”选项中上传调档函。如升学院校要求将调档函回执粘贴到档案袋或在档案袋上填写学生相关信息的,学生本人务必将调档函移交给所在学院(调档函右上角铅笔写明专业、班级、学号、姓名)。各学院统一收取,按专业、班级和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整理后于6月15日前报送至招生就业处综合管理办公室(综合楼120办公室),并同时报送调档函移交清单(电子版和纸质版,详见附件1)。
特别提醒:1.无调档函的毕业生在转递档案前一定要和档案接收单位沟通好是否可以接收档案以及接收部门的具体地址,以免造成拒收或退档。
2.转回户籍地时,系统后台显示的生源地可选地区仅供参考,可以进行补充修改。
3.档案转递填写流程详见学校就业信息网“办事流程”。
三、档案申请留校流程
按照上级文件有关精神,特殊情况的择业期内毕业生档案可申请暂留学校。
(一)适用人群
学生因个人原因(如暂未落实就业单位、就业单位暂不接收档案等),暂时需要将档案留在学校保存的。
(二)留校时限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学校保管毕业生档案时间不超过两年,我校2025届毕业生档案留校最长延期至2027年8月30日,档案留校期间可线上办理档案调出手续(调出流程详见就业信息网“办事流程”)。
(三)申请档案留校流程
1.毕业生申请
符合档案留校要求的毕业生本人填写《档案暂留学校存放申请书》(详见附件2),填写时需先确认保存期满后档案接收单位,原则上填写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本人填写、签字后于6月10日前提交给毕业班辅导员汇总。
2.学院审核汇总
学院对毕业生提交的《档案暂留学校存放申请书》进行审核、汇总、签字、盖章。2025年6月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书按照专业-班级-学号升序的顺序排列后移交至招生就业处综合管理办公室(综合楼120办公室),同时报送学院《2025届毕业生档案留校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件,详见附件3)。
说明:1.户籍地与生源地(可登录就业信息网个人账号查看生源地信息)一致时,接收单位填写“生源地”即可,接收地址、接收人、接收电话可不填;户籍地与生源地不一致时,档案接收信息务必填写完整。
2.根据相关规定,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毕业生档案存放在社会人才交流中心有利于其工龄计算、补充人事档案材料等。
3.未在就业信息网反馈档案转递地址且未提交档案留校申请的毕业生档案将从2025年8月30日起分批转递至生源所在地。
四、档案转递时间安排
(一)档案材料归档
6月30日之前为2025届毕业生学生档案各项材料的收集、整理时间(具体以学校发布的2025届毕业生离校安排和相关部门归档材料移交时间为准)。
(二)材料审核
7月15日之前为学院、学校对学生档案材料装袋、初审时间。
(三)档案转递
预计7月15日起,对毕业生填报的档案邮寄信息和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并分批邮寄档案。毕业生不定期登录个人就业信息网账号,查询本人档案邮寄单号、追踪档案转递状态。
五、相关说明
1.所有毕业生档案均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渠道“EMS”方式邮寄,除调档函明确要求个人自提以外,不允许毕业生个人自提档案。
2.毕业生务必准确填写档案接收单位的详细地址,需具体到所在省、市、区县、街道及门牌号,档案接收单位的全称及具体部门名称、档案接收人姓名、联系电话(接收人及联系电话不能是毕业生本人,务必填写接收单位的信息),可参考附件“全国档案转递地址”。
3.人社部发布了地方人社部门所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https://www.mohrss.gov.cn/),详见“服务之窗”——“地方人社部门所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 ”。部分市、县人事管理部门官网公布了大学生档案接收的具体要求,毕业生可上网查询。
4.户籍地与生源地不一致时,本人需先确认档案接收地后再填写档案邮寄信息。
5.档案寄出后,学生可登录就业信息网个人账号查看档案邮寄单号、跟踪档案转递状态,并及时到就业单位或档案接收机构查询,确认本人档案是否已经送达。
未尽事宜可与综合管理办公室联系咨询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61912536
招生就业处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