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工作处[2009]2号
各院系及相关部门:
按上级相关部门文件要求,为选调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组部和我省关于选调生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标准,保证质量,选调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有组织管理能力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进行培养锻炼,为各级机关选调公务员、为各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丰富的人才资源。
二、选调数量和资格条件
2009年全省计划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400名。选调对象为2009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本科生中的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定向委培生除外)和本省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任职满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具体选调条件是: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作风正派,求真务实,有奉献精神。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从事社会公共活动和公益事业的经历,有发展潜力。
5、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6、应届毕业生为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1、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于2009年4月1日前到所在院系报名,填写《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附表1,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正反打印一式3份,缴纳考务费60元,另交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5张(背面注姓名,不含登记表上贴的照片)。报名者应参照《选调生名额分配及志愿代码表》(附表3),选报1个志愿。所在院系党组织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审查,填写《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汇总表(高校用表)》(附表2,以下简称《汇总表》),于4月1日前将院系总支书记(副书记)签字后的《汇总表》,连同《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报招生就业工作处就业办审核,《汇总表》以Excel文件格式一并上报电子版,缴纳考务费。通过审核学生的准考证,于4月17日―18日由各院系统一到招生就业工作处就业办领取。
2、笔试。4月19日,所有报考人员在郑州进行笔试,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上午9:00-11:30考申论,满分100分;下午2:30-4:3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为申论×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笔试成绩于5月5日在河南省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上公布。
3、面试、体检和考察。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统一指导下,由各省辖市具体组织面试、体检和考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各省辖市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减少选调名额)。5月9日―10日,各省辖市分别组织面试和体检。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命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满分100分。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以各省辖市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具体要求按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各省辖市选调名额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5月15日―5月25日,各省辖市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选,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各省辖市选调名额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选。面试和考察的公告于本环节进行前2天,在大河网www.dahe.cn和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上发布。6月上旬在以上网站公布选调结果。
4、审批及报到。被录用的毕业生填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由各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后,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审批手续,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报到手续。各地于8月底前将省选调生安排到岗,各省辖市委组织部于9月底前将省选调生到岗情况统一造册登记,上报省委组织部。
5、岗前培训。被录用的省选调生到岗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分配安置
选调的应届本科生分配到缺编县的乡镇工作。新录用的省选调生,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本科选调生在乡镇工作满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安排副科级职位。选调生的职务安排,在本市或本县规定的职数范围内统筹考虑解决。
省选调生的工资和人事档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新录用的省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经省辖市委组织部初审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取消录用;被取消录用的人员,退回毕业院校或由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录用为省选调生的人员,应在基层工作满3年以上,3年期间原则上不得调动或借调到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工作。
五、加强组织领导
选调生工作是党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政策性强,各院系要增强责任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正确引导,认真组织报名,严格把关,积极推荐,加强辅导,切实配合做好选调的有关工作。
附表1: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
附表2: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汇总表(高校用表)
附表3:选调生名额分配及志愿代码表
(附表下载地址:http://www2.zzia.edu.cn/zsjyc/jiuye/cyxz.asp)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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