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赛简介
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拥抱‘互联网+’时代,共筑创新创业梦想”为主题,由教育部与有关部委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大赛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基础上,按照组委会配额择优遴选项目进入全国决赛。全国共产生600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通过全国总决赛网上评审,产生120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全国总决赛由华中科技大学承办。
二、参赛指南
1.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2.参赛对象
(1)参赛对象须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2)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 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报名方式
可通过大赛官网、大赛APP或大赛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参赛报名(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均可提交报名信息)。
大赛官网: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
大赛APP
大赛微信公众平台

4.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窦慧姣
联系电话:010-66092081,传真:(010)66097332
电子邮箱:dhj1211@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
华中科技大学团委 杨 广 联系电话:027-87542103,传真:027-87542901
电子邮箱:tuanwei@hust.edu.cn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东路1037号,邮编:430074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理工处 汪 凯
联系电话:(010)66096262,传真:(010)66096949
电子邮箱:wang340@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