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工作处[2017]4号
各学院:
为落实上级部门要求,及时了解、上报毕业生相关信息,方便学院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帮扶工作,现将2017届毕业生就业信息核对和反馈方法及填报档案邮寄地址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对和反馈就业信息的方法
各学院通知毕业生务必于5月10日前,登陆学校就业信息网首页左侧飘浮窗的“毕业生就业信息审核及反馈系统”(http://202.196.160.50:8080/web_code/job/Home/User),本通知以下简称“反馈系统”)。已签约和升学的毕业生,仅核对就业单位信息和升学信息;其他毕业生须在“反馈系统”中完整填写自己真实的就业或未就业信息。
二、填写档案邮寄地址的要求
需办理报到证或升学的毕业生,必须认真填写档案接收单位相关内容,具体有:档案接收部门、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等信息,学校每月将依此信息邮寄档案。
三、已签约或升学毕业生核对就业单位信息、升学信息的要求
1、已签约或者升学毕业生的就业单位信息,将用于办理派遣报到证和转寄档案,此类毕业生必须认真核对每项内容。若内容有错误,请将正确内容完整填写在“留言答疑区”中,并点击“确认添加”;同时,于5月12日前,持本人的有效证件到东校区综合楼(125房间)招生就业工作处就业服务办事大厅进行修改确认。
2、如仅为毕业生的联系方式或用人单位的联系方式、联系人等信息有变动的,毕业生可自行登录反馈系统修改更新。
四、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办理报到证的毕业生,8月份以后可在“反馈系统”中查询档案邮寄情况。
2、工作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毕业生的联系方式如有变动,毕业生应及时登录“反馈系统”,进行更新。
3、我处将对上交已签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的就业数据,每周在“反馈系统”中更新。
毕业生就业信息核对和反馈等相关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校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数据能否准确有效对接,因此,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有关文件、通知精神及时、完整地告知每一位毕业生,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到按进度、保质量、无遗漏、无差错,确保圆满完成2017届毕业生进行就业信息核对和反馈相关工作。
附:反馈就业信息和未就业原因的填写说明
2017年3月14日
附件:
反馈就业信息和未就业原因的填写说明
毕业生登录“反馈系统”后,即可看到下图中的页面信息,请毕业生认真阅读通知后,根据实际情况,按本通知要求将真实信息填写在反馈系统中。

一、未就业学生反馈未就业原因的填写说明
目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需在“反馈系统”中填写未就业原因。不就业拟升学的毕业生在毕业去向、单位性质、就业类别、未就业类别栏中选择不就业拟升学;其他未就业毕业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在未就业类别栏中选择如下内容:求职中、签约中、拟参加公招考试、拟创业、拟应征入伍、暂不就业、拟出国出境。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就业信息”确认。
二、就业毕业生但未签就业协议书,单位信息的反馈
未签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后,登录“反馈系统”,在对应栏中将自己真实的就业信息填写完整,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就业信息”。有关栏目的填写要求说明如下:
1、就业状况:根据自己的就业情况,可选择“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自由职业、出国”。
2、毕业去向: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3、单位名称:锁定项,本项为档案接收单位(即原籍的档案管理部门或人事代理的人才交流中心),档案暂留学校的为学校名称,不用填写。
4、单位详细名称:填写工作的单位名称、或创业的公司名称、或自由职业的简单描述、或出国的国家名称和学校名称。
5、单位性质:根据实际工作单位的性质选择。
6、就业类别: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7、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填写工作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或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号,如12345678—1,删除“—”填写123456781。可通过https://s.nacao.org.cn/网站查询获得。
8、单位所属行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9、单位隶属:锁定项,不用填写。
10、单位所在地:锁定项,不用填写。
11、工作职位类别: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12、单位实际所在地:系统中的地名按字母排序,选择工作单位地址,务必详细到市以下,直辖市的到区县,否则无法上报。
13、单位地址:填写工作单位的详细地址,街道门牌号。
14、单位联系人、单位电话、单位联系人手机:务必填写正确,相关部门将委托第三方进行核实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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