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工作处[2017]2号
关于2016年度学院就业工作考核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为落实学校2017年度工作要点和《关于印发〈郑州航院院系大学生就业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修订)的通知》(校招就[2014]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就业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学校决定对2016年度学院就业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继续采取学院自查与学校考核组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学院自查阶段
(一)时间:3月1日-3月15日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坚决贯彻落实就业工作两个“一把手”工程,党政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齐抓共管,指导督促自查组织工作。组建学院就业工作自查小组,对照考核体系,认真进行自查,撰写涵盖本单位各年级的《2016年度就业工作总结》。
2、如实填写《郑州航院2016年度学院大学生就业工作考核自查表》和相关附表,学院学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支撑材料需分类整理归档,作为考核得分依据,待学校考核组实地核查时查阅。
3、推荐1名主管就业工作的领导,作为学校本年度就业工作考核组成员,参加学校对其他学院的考核。
4、3月15日前,各学院务必将《2016年度就业工作总结》发布到学院网站首页。同时,将《郑州航院2016年度学院大学生就业工作考核自查表》及附表、推荐参加考核组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送招生就业处创业指导办公室(综合楼214房间),联系人:周倩,电话:60632538。
二、学校考核组实地核查阶段
3月下旬,学校将组织考核组,分组对各学院进行实地核查。具体时间和安排将另行通知。
附件:郑州航院2016年度学院大学生就业工作考核自查表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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