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就〔2026〕5号
各学院、2026届毕业生:
为规范做好我校2026届毕业生学生档案转递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20号)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管理办法>(教学〔2023〕45 号)精神,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递对象
全体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的学生档案
二、档案转递流程
我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均通过智慧化精准就业平台进行反馈,电脑端和手机端均可登录。电脑端为学校就业信息网,手机端为“工作啦”微信小程序,登录个人账号后在“就业事务”→“档案管理”栏目中填写提交。转递类型主要分为以下四种:
(一)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
签约单位接收或上级主管单位接收(签约单位为分公司,档案由总公司接收),比如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档案转递信息严格按照调档函或者用人单位要求进行填写,可在“档案管理”→“附件”中上传调档函或者三方协议。
(二)档案转递至托管单位
如签约至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档案转递类型可选择托管单位接收或转回户籍地,档案转递地址填写至就业地、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如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可在“档案管理”→“附件”中上传调档函或者三方协议。
(三)档案转递至户籍地
暂未就业的毕业生,如需转档,档案转递类型选择转回户籍地,档案转递地址需填写至户籍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如当地人才交流中心)。
(四)档案转递至升学院校
档案转递类型选择升学,档案转递地址按照调档函要求填写,务必在“档案管理”→“附件”中上传调档函。
如升学院校要求将调档函回执粘贴到档案袋或在档案袋上需要填写学生相关信息的,学生本人务必将调档函移交给所在学院(调档函右上角铅笔写明专业、班级、学号、姓名)。各学院统一收取,按专业、班级和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整理后于6月5日前报送至招生就业处综合管理办公室(综合楼119办公室),并同时报送调档函移交清单(电子版和纸质版,详见附件1)。
三、档案申请留校流程
按照上级文件有关精神,特殊情况的择业期内毕业生档案可申请暂留学校。
(一)适用人群
学生因个人原因(如就业单位暂不接收档案、报考本校二学位等),暂时需要将档案留在学校保存的。
(二)留校时限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学校保管毕业生档案时间不超过两年,我校2026届毕业生档案留校最长延期至2028年8月30日,档案留校期间可随时线上办理档案调出手续。
(三)申请档案留校流程
1.毕业生申请
毕业生本人填写《档案暂留学校存放申请书》(详见附件2),填写时需先确认保存期满后档案接收单位,原则上填写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本人签字后于离校前提交给毕业班辅导员汇总。
2.学院审核汇总
学院对毕业生提交的《档案暂留学校存放申请书》进行审核、汇总、签字、盖章。2026年6月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书按照专业-班级-学号升序的顺序排列后移交至招生就业处综合管理办公室(综合楼119办公室),同时报送学院《2026届毕业生档案留校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件,详见附件3)。
说明:提交了档案留校申请又在就业平台中提交档案转递信息的,将以平台信息为准进行档案邮寄。
四、档案转递时间安排
(一)档案材料归档
6月30日之前为各项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时间(具体以学校发布的2026届毕业生离校安排和相关部门归档材料移交时间为准)。
(二)材料审核
7月15日之前为档案材料的装袋、初审和档案邮寄信息的审核时间。
(三)档案转递
预计7月15日起,按照毕业生填写的接收地址分批邮寄档案。
五、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并妥善处理毕业档案转递事宜,按时完成毕业生档案转递相关材料的汇总、报送工作,并督促毕业生按时完成档案转递地址填写和提交工作。
2.请毕业生填写档案转递地址信息前与所填档案接收单位联系并办好接收手续、确认该单位能够接收档案,并获取接档单位的具体邮寄信息,包括:单位全称、地址(具体到所在省、市、区县、街道及门牌号)、接收人姓名(接收部门)及联系电话,按时填报转递信息,以免导致档案转递错误、退回等问题。
3.请毕业生及时完成毕业去向登记相关工作,否则将无法获取档案转递编号。离校后,及时登录就业平台跟踪档案转递状态,确认本人档案是否已经送达,以免查询时限过期。
4.毕业生填写信息时,平台自动显示的可选地区和转递单位仅供参考,可以进行补充或修改。
5.未在就业平台反馈档案转递地址且未提交档案留校申请的毕业生档案将从2026年8月30日起分批转递至生源所在地。
其他档案转递常见问题答疑详见附件4。
未尽事宜可与招生就业处联系咨询
联系人:周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61912536
招生就业处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