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就业工作考核办法(修订)》(校招就字〔2024〕11号)文件精神和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学校将开展2025年度就业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25年度有应届毕业生的学院。
二、考核程序
(一)第一阶段:学院自评(2025年12月12日—2026年1月5日)
学院对照《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就业工作考核办法(修订)》开展自评;围绕年度就业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撰写工作总结(1500字以内);填写《郑州航院学生就业工作考核自评表》,并准备需要提供的考核支撑材料。
(二)第二阶段:学校考核(2026年1月7日—9日)
招生就业处牵头,联合学校学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组成学校就业工作考核小组,在学院自评基础上,对照考核指标体系,依据学院报送材料、学校备案材料和相关统计数据考核评分。
(三)第三阶段:审定公示(2025年1月12日—14日)
学校就业考核工作组将各学院考核结果报学校学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并公示。
三、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作为学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的主要依据。
(二)考核结果作为学校对学院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就业部分成绩计算依据。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认识学生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意义,严格对照考核指标体系,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客观真实开展自评。自评得分须按时提交相应支撑材料,已在日常工作中备案的资料无需提供。
(二)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时规范提交考核材料。《工作总结》《郑州航院学生就业工作考核自评表》及需要提供的支撑材料纸质版务必于2026年1月5日12时前送交至就业服务办公室(综合楼125房间)。
联系人:孙小帅、王珊
联系电话:61912530、61912538
附件:郑州航院学生就业工作考核自评表
招生就业处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