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应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8  浏览次数:[]

各学院及2019年毕业生: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河南省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9〕5号)文件规定,为做好今年我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申领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6类2019应届毕业生。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具体是指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毕业年度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其家庭成员与其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毕业生。

(二)残疾毕业生。具体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毕业生。

(三)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具体是指毕业年度内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毕业生。

(四)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具体是指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其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毕业生。

(五)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具体是指该生在毕业年度为全省经县级扶贫部门认定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脱贫攻坚期间的已脱贫户毕业生)。

(六)特困人员毕业生。具体是指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毕业年度内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毕业生,包括成年孤儿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情形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情形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一)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符合条件的每人按2000元一次性发放,用于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自愿申报。3月底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222.143.34.190:8081/jyweb),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凡通过支付宝实名认证的学生建议通过“第三方账号登录”办理。省外生源且又没有支付宝的申报学生可以按政务服务网推荐的邮件认证方式提出认证申请,但同时要在邮件名称中突出注明“申请求职创业补贴,请尽快受理”的字样。职能部门已经协调有关方面收到邮件给予尽快处理。)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年度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困难类别资质材料和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如有关户籍原件)并签署申请承诺,完成网上申报。逾期提交申报信息,系统不再进行审核比对。(学籍号及上传学籍材料以学生持有的《学生证》为准填写号码。第2类残疾人证编号规则为身份证号码+残疾类别编码+残疾等级,即18+2=20位数字。如果有申报者本人持有的残疾人证件编号仍有汉字+编码格式的属于老式证书,应按残疾人证的相关通知要求联系发证单位尽快去办理换本手续。老式证件早已停用。第4类别,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建议归属到第5类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便于集中通过一个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数据比对。第5类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需要填报贫困户户主姓名和身份证号,系统提示有以上两项,且均为必填项,其中证卡编号是指建档立卡贫困户明白卡的编号,如果有一定在申报系统中填写。)符合条件的外省生源毕业生网上申报时,除在网上填写个人基础信息、上传相关困难类别资质证明材料(低保证或残疾证或助学贷款合同或贫困户明白卡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签署申请承诺外,还需下载人工审核纸质申请表(附件1,一式3份),交由当地县级资格认定机构签章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起提交所属院校进行人工审核校验。

个人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相关部门必须盖章)、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对象资格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低保证(或残疾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证明、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证明、特困人员毕业生证明之一)的复印件,复印件依序粘贴于申请表背面。

(二)职能部门信息比对。4月15日前,为减少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高工作效率,精准资助对象,由省人社部门通过系统以高校为单元提取申报补贴信息明细表(附件2)按困难类别分类发送省民政、扶贫、残联等职能部门。申报人相关信息将与省民政厅“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省残联“残疾人证信息库”、省扶贫办“精准扶贫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比对。

第3类困难类别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申报信息将按照数据共享机制与系统内已有数据库直接审核校验。通过系统校验的可免予上传助学贷款证明材料;不属于国家开发银行放贷范围的毕业生可按人工审核要求,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纸质证明材料。

(三)学校集中初审、公示。4月15日—4月底,学校通过系统进行初审。重点初审困难毕业生申请材料是否完备。对免予上传证明材料的申报人,学校仅需核对毕业生个人信息,无需收取纸质材料。对已通过信息比对或校验的和已通过人工审核的申报人员,由学校在其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上加盖院校行政公章予以最终确认,并将初审通过人员名单通过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学校登录系统上传公示文件及人员名单,提交当地人社部门。同时,初审通过人员上交相应证明复印件等材料与盖章后的申请表(一式3份)报送当地人社部门,完成初审。

(四)人社部门审核、公示。5月15日前,人社部门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对高校初审核合格的资助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并在当地人社局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文件同时上传信息系统。公示结束后由当地人社局对无异议的审核信息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补贴资金核拨申请,同时将资金申请文件上传信息系统备案。

(五)及时拨付资金。5月底前,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的求职创业补贴资金申请,当地财政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资金核拨工作。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通过直接支付方式,实现资金直补到人,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符合条件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或毕业生社保卡金融账户中。

请各学院务必将此通知精神告知2019年全体应届毕业生,提醒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河南省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人社厅PDF文件)

附件2:河南省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见人社厅PDF文件)

关于做好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资的通知.pdf

关于做好2019年应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的通知.doc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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