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处 [2018]17号
各学院:
为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18〕53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真核查毕业生反馈的就业数据
各学院组织相关老师对学生反馈的就业数据,进行再次核查,核查中发现有错误的,要及时通知学生修改纠正;个别学生无法修改的,学院统计后,将相关修改数据打印加盖学院公章后,交就业服务办公室统一修改,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
二、汇总上报需要地方人社部门帮扶的未就业毕业生信息
各学院对目前未就业的毕业生进行逐一摸底排查,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毕业生需要居住地人社部门帮扶的,要在征得学生本人同意的前提下,认真组织填写《郑州航院2018年未就业毕业生汇总表》(附件2),确保信息完整,不缺项、不漏项,打印后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招生就业工作处就业服务办公室(综合楼125房间),同时将excel电子版发至就业服务办邮箱。
三、上报就业工作总结
各学院要将上学年(2017年9月至2018年7月)为毕业生提供精准就业服务,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就业困难及少数民族毕业生帮扶措施,就业指导、就业反馈、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特色经验和做法,未就业及暂不就业毕业生类型及原因分析等,形成书面工作总结,加盖公章后交就业服务办公室。
上述所有材料各学院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9日下班前。
联 系 人:孙小帅 联系电话:60632530
电子邮箱:jyb@zua.edu.cn
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与核查事关国家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与政策制定,对于推进高等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助力党和政府科学决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上级主管部门评估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标,是学校制定招生、经费划拨和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依据,关系到学校的声誉和发展大计。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按时报送,确保统计核查和数据上报质量。
2018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