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工作处[2009]9号
各院系:
根据教务处通知,学校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任课教师安排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各院系就业指导相关课程授课教师选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要按照教务处下达的《郑州航院2009―2010―1学期教学任务通知书》所列专业安排授课教师,原则上各院系一个年级可安排一名或多名教师担任该年级不同专业授课任务,同年级专业人数超过200人的专业必须安排两名以上教师担任授课任务。
二、为保证就业指导相关课程的教学质量,各院系要注意教学工作的连续性,尽量选派有该课程相关教学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授课任务。
三、请各院系毕业生就业工作具体负责人负责落实就业指导相关课程授课教师的选派工作,并于4月30日前按教务处任务书所列专业将授课教师的名单以书面形式报招生就业工作处就业办公室。
附件:《郑州航院2009―2010学年第1学期教学任务通知书》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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