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工作处[2010]15号
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弘扬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学校决定对2009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有关人员予以表彰,现将推荐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每个院系推荐1名就业工作积极,特别在联系用人单位来校招聘方面表现突出的人员,如另有联系3家以上用人单位来校招聘毕业生或用人单位来校招聘录用毕业生15人以上的教职工,可不受指标限制一并推荐。
二、工作安排
各院系须在5月27日前将已填写盖章的《郑州航院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可从学校就业信息网上下载)交招生就业处就业办公室,同时提供电子文稿(发送到就业办邮箱jyb@zzia.edu.cn)。招生就业处审核后报学校审批。
三、相关要求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推荐工作,大力宣传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的事迹,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关心、支持、参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积极性,力争在促进我校毕业生顺利就业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学校将对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的事迹在校园网上进行宣传。
附:郑州航院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郑州航院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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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单
位
意
见 |
负责人: 年 月 日(盖章) |
招生就业处
审核意见 |
负责人: 年 月 日(盖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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