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工作处[2011]25号
各院(系):
我校2011级各类新生入学工作已经结束,为确保新生建档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各院(系)向学校移交2011级新生档案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相关院系将专升本、国际学院、软件学院新生的档案于10月15日前,(周三、周四)交送到南校区科学讲堂侧厅招生就业处学生档案管理办公室。
2、请各院(系)将本科、空乘专科新生的档案于新生资格复查后(10月10日--21日前的每周一、二、五)交送到东校区行政办公楼学生档案管理办公室。
3、新生档案要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顺序排列,同时将报到通知单、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装入本人档案后按班级、学号顺序排列一并移交。并附缺项的学生名单及内容。
4、各院(系)移交档案时,须附有院系盖章、经办人签名的未交档案学生名单。
请各院(系)接此通知后,务必按照以上要求认真做好2011级新生档案移交工作。
二��一一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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