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工作处[2013]3号
各院(系):
为落实《关于贯彻实施〈郑州航院院系大学生就业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的通知》(校招就[2012]4号文件)和学校2013年度工作要点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就业工作,学校将通过院系自查和学校实地核查两个阶段,对院系2012年度就业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系开展年度就业工作自查
1、对照考核体系进行自查,在自查基础上撰写涵盖本单位各年级及相关工作的2012年度就业工作总结,并公布在本院系网站首页。
2、认真填写《郑州航院2012年度院(系)大学生就业工作考核自查表》和附表,相关领导审核后签字盖章;支撑材料分类整理归档,作为考核得分依据,待学校考核时查阅。
3、推荐1名辅导员作为学校本次就业工作考核组成员,参加学校对其他院系的考核。
4、为确保学校能于3月底前完成对各院系的就业考核工作,请务必于3月20日前将2012年度就业工作总结发布到院系网站首页,并将《郑州航院2012年度院(系)大学生就业工作考核自查表》及附表和推荐参加考核组辅导员名单,报招生就业处就业办公室。
5、各院(系)党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认真指导做好自查组织工作。
二、学校组织考核组对院系2012年就业工作进行实地核查
学校将组织招生就业工作处相关人员和各院系推荐的考核组成员,分组对各院系进行实地核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郑州航院2012年度院系大学生就业工作考核自查表
二〇一三年三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