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3]17号)精神,现将我校开展2013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我校2013届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一)发放原则 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学校评定、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 按1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且有申请意愿的毕业生填写《河南省2013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表1),申请材料应附:求职补贴申请表、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必须是低保证和户口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等材料,并于6月17日下午下班前交东校区招生就业处就业办公室(行政办公楼B206房间)。
(二)初审公示 ,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通过初审的人员进行3个工作日的校内公示。
(三)上报审核 ,学校于6月20日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汇总上报省教育厅。
(四)拨付资金,由相关财政部门将核准后的补贴资金拨付至毕业生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
四、工作要求
发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工作涉及毕业生切身利益,社会、学生关注度高。希望各院系要高度重视,针对我校毕业生已经离校的实际情况,利用多种方式,及时将上级文件精神通知到毕业生,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积极申请。
咨询及举报电话:0371-60632535、60632533
附:关于做好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点击查看文件及表格下载)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