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工作处[2015]8号
各院系:
为落实上级要求,了解毕业生就业情况,做好跟踪调查和就业质量分析,现将做好毕业生就业信息反馈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院系与毕业生的联系负责制
要求每名毕业生的负责联系老师,定期与毕业生联系沟通,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毕业生联系方式变动的,负责老师及时更新《郑州航院2015届毕业生联系方式及负责老师登记表》相应内容,保持与毕业生的联系畅通。
二、毕业生就业信息的反馈方法
2015届毕业生就业信息采用在线反馈的方式,由毕业生登陆学校就业信息网上的“毕业生就业信息审核及反馈系统”,将自己的联系方式和就业信息,填写在系统中的对应项目中,具体内容详见学校就业信息网首页的“关于组织毕业生核对和反馈就业信息的通知”。
院系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可通过管理员帐号登陆系统,了解本院系的就业率和每名毕业生的就业信息。
三、毕业生就业信息的反馈要求
1、要求毕业生真实、全面、及时的将就业信息填写在反馈系统中,工作单位信息发生变动的,及时在系统中更新。
2、各院系相关工作人员登陆反馈系统,了解本院系毕业生的就业情况,有针对的开展就业帮扶工作;督促已就业但未进行反馈的毕业生及时填写就业信息。
3、各院系将学生提供的就业相关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等复印件或电子照片),认真归档,妥善留存备查。
四、毕业生反馈就业信息的核查
院系组织对本单位毕业生的就业信息进行核查,以免毕业生错报或误报,发现错误的及时通知毕业生修改,并做好核查记录和更正信息的登记;学校将组织复核,教育厅也将委托第三方进行抽查。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