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工作处[2016] 2 号
关于明确2016届毕业生就业辅导教师的通知
各学院:
为落实上级对做好毕业生就业信息和未就业情况反馈工作的要求,利用毕业前的有限时间,准确了解毕业生的就业情况,指导他们及时反馈就业信息,加强对未就业学生的指导,做到精确帮扶,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每位毕业生就业相关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为每名2016届毕业生明确1名就业辅导教师(以下简称:就业导师)。原则上,每名就业导师联系毕业生人数不得超过50人。
二、就业导师应深入了解所联系毕业生的就业情况,指导毕业生在“毕业生就业信息审核及反馈系统”中认真填报各项内容,将就业单位信息及时反馈至系统中;协助学院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的个性化就业帮扶工作,指导未就业毕业生在“毕业生就业信息审核及反馈系统”中填报未就业情况。
三、毕业生离校后,就业导师应继续做好就业情况追踪联系工作,及时更新“毕业生就业信息审核及反馈系统”中的就业信息。
四、各学院要如实填写《郑州航院2016届毕业生联系方式及就业辅导教师登记表》(见附件,电子版可登录就业信息网下载)。4月20日前,各学院将涵盖全体毕业生的《登记表》电子版,发至招生就业工作处备案,电子邮箱:jyb@zzia.edu.cn。
附: 郑州航院2016届毕业生联系方式及就业辅导教师登记表 - 副本.xls
2016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