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工作处[2016]26号
各学院:
根据《郑州航院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管理办法(暂行)》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创业工作深入开展,积极引导大学生自主创业,学校将组织开展2016年度在校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项目评选工作,并对评选出的优秀创业项目给予资金扶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业扶持资金项目的申报
各学院按照学校通知的要求,组织在校大学生开展创业扶持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凡符合《郑州航院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管理办法(暂行)》规定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创业项目,均可向学院申报。
二、创业扶持资金项目的推荐 三、创业扶持资金项目的评选
1、各学院按照学校规定的条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选,并确定拟推荐的项目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2、各学院确定推荐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郑州航院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申报表》并准备相应书面材料,于11月14 日前报招生就业处创业指导办公室(综合楼214室)。
学校将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遴选,评出创业扶持资金项目。
学校将推荐获得扶持及优秀项目参加上级组织的大学生创业体系建设引导资金评选。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按要求组织做好本次创业扶持项目的推荐工作。
2、各学院要以此次推荐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大学生创业意识的教育和引导,积极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参与创业活动,努力开创我校大学生创业工作新局面。
附:《郑州航院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管理办法(暂行)》
2016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