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2学期《就业指导》课程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1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郑州航院普通本专科排课管理办法》(校教字〔20218号)和《关于调整2020级学生及在校生就业指导课程开设办法》(招就 202016号)要求,现启动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就业指导》课排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授课对象

1.2020级专升本学生

2.2018级普通本科学生

3.2017级五年制专业学生

二、排课流程

1.教师个人申报

有意向担任本学期《就业指导》课教学任务的老师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后报送学院相关负责人汇总。

2.学院汇总、推荐

学院对申报教师信息汇总,按照推荐授课教师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进行遴选、推荐,并填写《2020-2021学年第2学期<就业指导>课程安排汇总表》。

3. 招生就业处统筹组织落实

招生就业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排课,统筹落实本学期《就业指导》课程教学任务。

三、推荐授课教师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1.严格落实《郑州航院普通本专科排课管理办法》(校教字〔20218号)和《关于调整2020级学生及在校生就业指导课程开设办法(招就 202016号)有关要求。

2.遵循有该课程教学经验的教师优先、有就业指导实践经验的教师优先、有相关培训资格证的教师优先和课程教师资源库成员优先的原则。

3. 按照《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关于开展“学风建设促进年”活动的通知》(校学字﹝201993号)文件要求,力争辅导员担任授课教师人数控制在总人数的60%以内。

4. 学院因师资原因无推荐授课教师时,由招生就业处负责协调及统一落实安排教学任务。

四、其他

1.授课起止周暂定第6周至第13周,最终以教务系统排课结果为准。

2.请有意向担任该课程教学任务的老师于3月4日(本周四)24时前完成线上申报信息的填写。

3.请各学院于35日(本周五)17时前将《2020-2021学年第2学期<就业指导>课程安排汇总表》(学院盖章)纸质版送交至就业指导办公室(综合楼214室)备案。

4.课程编排、课表查询及成绩管理统一使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授课时间和内容应严格按照课表和教学大纲组织开展,全过程接受教学质量中心教学督导。

5.为便于授课教师之间相互交流,请推荐的授课教师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教师交流群”。

咨询电话:61912538

联系人:周倩


                     

招生就业处

20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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