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实践环节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5  浏览次数:[]

招就 〔2020〕13号

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实践环节实施办法> 的通知》(校招就【20178号)文件精神和教务处《关于做好2020年本科生暑期实习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实践环节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2017级、2018级和2019级全体普通本科学生。

二、实践时间

2020年暑假期间。

三、实践内容及要求

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和教务处《关于做好2020年本科生暑期实习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各学院制定的暑期实习计划实际情况,学生可采取线上为主、就近区域(低风险地区)线下为辅的模式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1.2017级全体普通本科学生

组织学生开展岗位实习。了解拟从事行业的发展状况,提升自己的知识技能,培育自己的职业道德,积累必要的工作经验,提高社会适应力,为进入工作岗位做好充分准备。

2.2018级全体普通本科学生

组织学生开展行业调研。对自己所学专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开展调研,了解相关行业现状、发展趋势、福利待遇、所需知识技能,并主动将相关行业对人才的要求与自身条件对比,通过同学交流、教师指导,对个人择业需求和目标有更加清晰的认识,确立职业目标。

3.2019级全体普通本科学生

组织学生开展职业生涯人物访谈。学生可通过与社会成功人士开展会谈,获取行业、职业的特点以及对职业能力的要求。提前获取职业信息和了解职业状况,将自身的职业生涯设计规划与实际的职业需求进行对照和印证,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不足和努力方向,从而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实习计划,形成科学的职业生涯规划。

四、组织形式

1.工作机制

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实践环节有招生就业处统筹,各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学院要结合本学院专业特点及各教学类社会实践活动,同步安排部署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实践任务。

2.指导教师选聘

实践环节指导教师原则上以就业指导课程教师和就业指导工作人员为主,由指导教师具体负责实践活动的实施。

3.采取组队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

课程实践环节可与学校其它暑期社会实践相结合,也可以与专业实习相结合,在不影响实践效果的前提下,多项实践活动共同实施;亦可单独组建实践小组,或者学生分散实践。各学院结合专业具体情况和疫情防控总体要求,自行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课程实践环节。

五、考核检查

1.学生完成课程实践环节后,应按要求撰写报告。报告应独立完成,内容真实、丰富,不得弄虚作假、编造或抄袭,不得用其它实践活动报告替代。其中,2017级学生提交《岗位实习报告》,根据岗位实习经历,科学调整职业生涯规划,确定拟就业行业及岗位,并针对岗位进行分析,字数为2000字左右;2018级学生提交《行业调研报告》,根据体验活动及自我认知,阐述个人职业目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字数为1800字左右;2019级学生提交《职业生涯人物访谈报告》,阐述个人认识及感想,字数1500字左右。

2.学生在秋季开学后第一周内向所在学院提交实践报告,报告格式和要求详见附件1,报告电子版可到学校就业信息网--“下载专区”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

3.学院组织指导教师对报告进行逐一批阅、管理,有针对性地向学生反馈评语,指导教师负责填写《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实践成绩统计表》(附件2),由各学院负责成绩核准,招生就业处组织抽查。此环节成绩作为《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组成部分,占比40%

4.各学院填写《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实践工作量汇总表》(附件3),并将此表与汇总核准后的《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实践成绩统计表》(附件2)一并报送至招生就业处。

5.学生提交的实践报告,按照教学档案进行归档管理,列入学校课程试卷抽查范围。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师生学习并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印发<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实践环节实施办法> 的通知》(校招就【20178号)文件精神,并按文件及本通知要求,精心安排,切实将课程实践环节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实践报告》

附件2:《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实践成绩统计表》

附件3:《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实践工作量汇总表》

 

 

招生就业处

20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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