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郑州航院2023年度目标考核办法》(校党字〔2023〕50号)文件精神和《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就业工作考核办法(修订)》(校招就字〔2022〕4号)工作安排,学校将开展2023年度就业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23年度有应届毕业生的学院。
二、考核程序
(一)第一阶段:学院自评并提交考核材料(2023年12月20日—2024年1月2日)
各学院对照《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就业工作考核办法(修订)》要求,开展自评工作,2024年1月2日17时前提交年度就业工作自评报告(总结)和《郑州航院学生就业工作考核自评表》及个别考核项目评分支撑材料。
(二)第二阶段:学校考核(2024年1月3日—6日)
由招生就业处牵头,联合学校学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组成学校就业工作考核小组,在学院自评基础上,对照考核指标体系,依据学院报送材料、学校备案材料和相关统计数据考核评分。
(三)第三阶段:审定公示(2024年1月7日—11日)
学校就业考核工作组将各学院考核结果报学校学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并予以公示。
三、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作为学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的主要依据。
2.考核结果作为学校对学院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就业部分成绩计算依据。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各学院要高度认识学生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意义,对2023年就业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严格对照考核指标体系和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客观真实进行考核自评,自评得分必须有相应支撑材料,并按时提交考核材料,已在日常工作中备案的资料无需提供。
(二)严肃纪律,按期完成。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紧扣时间节点,按时规范提交考核材料,确保考核材料简洁、客观、真实、准确。
纸质版材料送交至综合楼214办公室。
联 系 人:周倩、孙小帅
电 话:61912538、61912530
附件:郑州航院学生就业工作考核自评表
招生就业处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