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就 〔2020〕16号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对高校学生就业指导有关要求和新时代大学生对职业发展的实际需求,我校启动了《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设置及开设优化改革工作。经对河南省兄弟高校调研,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上学期学校拟定了《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改革方案》,并充分征集和采纳各学院、课程任课教师等意见和建议,会商教务处后,现决定将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学分为《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两个部分,自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始试行。现将课程改革方案及本学期课程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开设办法
(一)2020级学生
1.普通本科:第一学期开设《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程,16学时,1学分。实践环节暂时按照学校《关于印发〈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实践环节实施办法〉的通知》(校招就【2017】8号)执行,利用寒假,开展职业生涯人物访谈,实践环节指导教师原则上由理论课程授课教师担任。课程成绩:理论60%,平时+实践40%。
2.专升本学生:仅于第二学期开设《就业指导》16学时,无实践环节。
(二)其他年级在校生
按照2017-2019级学生对应的人才培养方案,《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在1-6学期开设,现做调整如下:
1.2017级本科生:课程应该在前六学期已开设,本学期可以组织举办专题就业指导讲座和各类招聘宣讲活动。
2.2018-2019级普通本科生:职业生涯规划部分大一已经完成14学时,大二年级学习《大学生创业基础》课程(创新创业中心组织开课),大三第六学期(五年制第八学期)开设《就业指导》,16学时。
3.2019级专升本学生:职业生涯规划部分大一第一学期已经完成,大二第三学期开设《就业指导》,16学时。
二、本学期课程安排
(一)授课对象
1.2020级普通本科学生(不含专升本)
2.2019级专升本学生
(二)教学要求
1.开课时间:第8周-第15周。
2.学时安排
2020级普通本科学生(不含专升本)《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16学时;2019级专升本学生《就业指导》课程,16学时。
3.教学形式:课堂教学。
4.教学班人数:按照教务处教学班人数要求编班,专业人数不足90人可独立开班,不与其他专业合并。
5.教案:授课教师结合教学班专业自身需求,在学校《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课程教学大纲的框架下自行撰写教学内容和方案。
三、推荐授课教师的基本原则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豫教学【2016】155号)、《关于印发校党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机关党委招生就业处党支部反馈意见的通知》(校党巡字﹝2020﹞1号)、《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关于开展“学风建设促进年”活动的通知》(校学字﹝2019﹞93号)和《关于推荐<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任课教师的通知》(招就〔2019〕13号)文件要求,推荐授课教师安排应遵循以下几项基本原则和要求:
1.优先从“《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任课教师资源库”中遴选授课教师。
2.按照校学字﹝2019﹞93号文件要求,力争辅导员担任授课教师人数控制在总人数的60%以内。
3.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专业课教师、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及优质企事业单位的高管和优秀校友等均可充实到授课教师队伍。
4.各学院推荐授课教师,招生就业处负责协调及统一落实安排教学任务。
四、其他
1.请各学院于10月13日前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课程安排表(学院盖章)纸质版送交至就业指导办公室(综合楼214室),电子版发至jyzd@zua.edu.cn。
联系电话:61912538
联系人:周倩、孙国宏
2.课程安排严格按照此通知要求开展,非规定开课学期开课的,不计工作量。
3.课程编排、课表查询及成绩管理统一使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授课时间和内容应严格按照课表和教学大纲组织开展,全过程接受教学质量中心教学督导。
4.为便于授课教师之间相互交流,请推荐的授课教师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师交流群”。

附件1:2020-2021-1学期《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安排表
附件2:2020-2021-1学期《就业指导》课程安排表
招生就业处
2020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