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确保考试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相关规定,现从我校相关专业的专任教师中选聘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参加播音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的初试、复试工作。参加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原则上由相关学院、部、处推荐,招生就业处选拔、分组,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请各有关单位按以下要求做好招生工作人员推荐工作。
一、被推荐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能客观公正的把握评分标准。
2.在以往的考评工作中无违规违纪行为,未组织或参加本专业考前辅导或应试培训等营利性活动。
3.担任考官的科目为所学或所教专业,并有良好的教学效果。
4.有精湛的专业技能和丰富的专业知识,对该科目专业技能有较高的鉴赏水平和品评能力。
5.身体健康,近年无突发疾病史。
6.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我校专业考试的人员一律不能参加考试的组织和阅卷等工作。
二、注意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组织本部门符合要求教师认真、如实填写《2020年艺术招生工作人员登记表》,学院汇总加盖公章后,于12月1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招生办公室(综合楼215室),电子版在报送纸质材料前发送至司应硕OA工作便签。
联系人:司应硕 联系电话:61912539
招生就业处
2019年12月5日
2020年艺术招生工作人员推荐登记表(空).xls